江苏国强锌回收料及废钢、废品类
销售招标告知函
欢迎贵司(单位)积极参与我司的招标工作,为便于您详细了解我司招标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现将我司各类别产品的招采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
1.1、凡参与我司招标的单位,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主要用于中标后的履约(中标后如不履约将根据标的物金额大小按一定的比例扣除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产品持续产生,若贵司有意与我司长期合作,请将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留在我司账上,在新出现的物料需招标销售时,我司优先通知贵司参与。若贵司在一个月内不参与我司招标项目时,我司将在贵司提出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至贵司原打款账上。
1.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法:
1.2.1、锌回收料(锌渣、锅底锌、一级锌渣、二级锌渣、三级锌渣)类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每次投标前按固定金额伍万元缴纳到我司账上存放。
1.2.2、废钢、废铁、氧化铁、旧电缆、旧电机类等由于一次招标数量相对较多,投标单位在每次投标前按固定金额伍万元缴纳到我司账上存放。
1.2.3、其它废旧物资(废纸板箱、废塑料、废油桶、废包装物等)投标单位在每次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低于贰万元;长期合作单位按固定金额贰万元缴纳到我公司账上存放。
1.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与我司长期保持合作的单位请于前一年12月15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短期合作的单位请于招标前一天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日为准)。
二、招标方式
2.1、我司主要是通过“江苏国强招投标采购平台”进行招标活动,在该采购平台中会有详细的“标的物品”的相关信息:品种(名称)、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力资费等,在投标前请贵司仔细阅读平台相关内容。该采购平台系统会自动将本次“标的物品”中标价的信息(中标单位不公开)发布在平台上,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信息。 本次未在平台上发布中标价的“标的物品”作流标处理,下次重新招标。
2.2、只有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才有资格接受我司的招标邀请;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在我司招标邀请的范围内。
三、开标管理规范
3.1、开标时间由我司招标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江苏国强招投标采购平台”内告知,超过开标时间的电话、短信、微信报价无效!
3.2、锌废料类物资报价价格为10元一档(如:9810元、9820元为合格报价;9811元、9817元为不合格报价),废钢类物资报价价格为5元一档(如:3775元、3780元为合格报价;3773元、3778元为不合格报价),报价最高的单位中标,如遇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按照报价的时间先后顺序,谁先报价谁中标原则确标。
3.3、报价低于我公司拦标价的投标和不按照我司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即为废标。
3.4、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操作失误(看错物资品类等情况),并在开标前告知我公司负责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本次报价若影响最终开标结果,我司将该次招标结果作流标处理,但后续造成的损失将由报错价格的单位承担,具体如下:后续我司针对此标的物进行重新招标,若中标价高于上次流标报价中的第二高价格,则不予以处理,若中标价低于上次流标报价中的第二高价格,则上次报价失误单位需承担该标的物最终中标价格与上次流标报价中第二高报价之间的差额。
四、合同签订:
我司根据中标结果,将拟定好的销售合同通过微信、传真、快递发送给中标单位。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传真件、扫描件同样有效)。
五、提货要求:
5.1、在我司指定地点(招标时已备注)提货,过磅计重。由中标单位安排车辆自行提货,并自行承担运费和负责运输途中的安全。
5.2、贵司安排其他人员(非本人、汽车驾驶员等)在我司提货时要出具有贵司签字盖章的委托提货函(我司提供委托提货函的模板),委托函中需注明提货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所提货物的种类、数量及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等。
5.3、每次招标过程中标注有明确数量(重量)的产品,客户在提货时最多允许上下5%的波动,未标注数量的产品则根据堆放点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客户提货数量;
5.4、中标后,产品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完(一车能够装完的货3天内必须提完,2-3车装完4天内必须提完;超过3车货6天内必须提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提货时间),每超一天,我司将收取50元/吨/天仓储保管费(或合同另行约定),类推累加,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同时经我司书面提醒一周内仍不提货,我司有权将剩余货物自行处理(处理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有贵司全部承担),若累计三次不及时提货,我司将禁止该单位在6个月内参与我司的任何项目的招标工作。
5.5、贵司负责提货的人员在提货时必须当场查验所提货物的质量,确认无误后在提货单据上签字,货物离厂后,我司不再接受贵司提出的任何质量异议(特殊情况合同另行约定)。
六、付款要求:
6.1、每次招标结束后,贵司在收到我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信息后,当天必须签订销售合同。
6.2、锌回收料类客户在合同签订后的当天必须支付合同金额20%定金,其余金额在提货前一次付清;
6.3.1、废钢、废铁及其它类别的物资客户在合同签订后的当天以理论总重量,按照中标价格,将对应产品的全款打入我司账户,多退少补,超时不打款的单位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对于未明确重量的货物,由双方结合实际协商确定打款金额;
6.3.2收到中标通知后,不及时缴纳货款的单位,我司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将该单位拉入我司黑名单,不得参与我司任何的招标项目。
6.4、我司只接受银行汇款、现金支付,不接受承兑付款。
七、其他约定:
若贵司提货时存在违规装料或以好充次等现象,我司将贵司拉入我司招标黑名单中,情节严重我司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